各有關單位: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2024年年度項目申報工作已開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分類
項目申報類別包括一般項目、重點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
二、選題要求
本次申報不再發(fā)布分學科具體課題指南。申請人可對照國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學科課題指南的導向、已立項課題和研究成果,著眼國家需求和學科發(fā)展,從學科視角按照選題規(guī)范自主擬定題目申報,避免重復研究。鼓勵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闡釋、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偉大成就偉大變革、中國式現(xiàn)代化進程中的風險與挑戰(zhàn)、中華民族現(xiàn)代文明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新質生產力、數(shù)智社會、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國家安全體系和安全能力現(xiàn)代化、黨的自我革命、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文明交流互鑒、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以及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領域基礎理論和前沿問題、國際學術熱點問題等方面開展深入研究。
選題表述要符合項目定位,突出問題導向、學科視角,科學嚴謹、簡明規(guī)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
三、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規(guī)定,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學風優(yōu)良,同時須具備下列相關條件:
1.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
2.青年項目:男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3.西部項目:符合1或2條件,且申請單位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qū)、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等13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其他參照西部項目執(zhí)行的部分科研單位。
4.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學歷、學位證書標注日期均須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報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請,其中全脫產博士后須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在職博士后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5.各項目課題組列入研究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申請人可根據(jù)實際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
四、申報學科范圍
項目申報范圍包括國家社會科學基金23個一級學科,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shù)據(jù)代碼表》(見附件)填寫。重點項目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yōu)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
五、資助額度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的資助額度為:重點項目35萬元,一般項目、青年項目、西部項目20萬元。
六、研究期限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七、申報限定
1.申請人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報其他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申報本次年度項目的申請人不能申報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2.在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新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申請人,同年度不能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級科研項目同年度申請人的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4.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回避前述條款規(guī)定,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申報。
5.凡在內容上與本人在研或已結項的各類國家級科研項目有較大關聯(lián)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報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否則視為重復申報;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6.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報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并承諾在原論文(出站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預期成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重復比例不得超過60%。
7.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8.立項后凡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名義發(fā)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八、資格和內容審查
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把關,認真細致做好資格審查和內容審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上將不予受理。
1.申請資格不符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報公告》(以下簡稱“申報公告”)相關規(guī)定的。
2.選題不符合《申報公告》基本要求,沒有重要研究價值的;課題論證簡單草率或者抄襲他人往年申請書的;無相關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與所報課題無關的;申請書填寫內容(包括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前期成果等)不實、弄虛作假,或相關成果存在署名權等知識產權爭議的。
3.不采用新修訂的《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申請書》(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書”);未按照《申請書》要求填寫的;在《活頁》中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資料的。
4.申請人近5年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曾被撤項或終止、近3年主持的省社科基金項目曾被撤項或終止或有其他信譽不良記錄被通報批評的。
九、課題評審
申報課題實行同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論證活頁》(以下簡稱《課題論證活頁》)匿名方式,論證字數(shù)不超過7000字,要按規(guī)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關研究成果,不得出現(xiàn)任何可能透露申請人身份的信息。
十、申報指標
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年度項目繼續(xù)實行限額申報,限額指標另行下達。
十一、申報方式
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實行網絡申報,申報系統(tǒng)于2024年4月25日零時至5月19日17時開放,在此期間申請人可登陸“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chuàng)新服務管理平臺” (https://xm.npopss-cn.gov.cn) 項目申報系統(tǒng),下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網絡填報版)并填寫相關信息,檢查內容無誤后(申請書第一行出現(xiàn)“您現(xiàn)在可以上傳申請書”的提示)上傳申請書。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十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請人在線申報的同時仍需提交紙質版《申請書》,并確保線上線下《申請書》內容完全一致?!墩n題論證活頁》不需提交紙質版。紙質版《申請書》須在網絡申報提交后,點擊“下載申請書”后自行打印并簽字蓋章(申請書封面“項目序號”框內會自動生成項目申報序號),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一式3份。
十三、申報工作安排
1.各院(系)須嚴格按照學校前期工作部署及要求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論證,擇優(yōu)排序后報送科研處。
2.請各院(系)于2024年5月10日統(tǒng)一將紙質版《申請書》一式4份(A3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及排序后的院系匯總表(須簽字蓋章)報送至科研處107室,并將電子版《申請書》《活頁》(Word格式)、院系匯總表(Excel格式)打包發(fā)送至QQ332965228。
3.請申請人于2024年5月15日前登錄“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chuàng)新服務管理平臺”,完成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工作。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88382127
科研處
2024年4月23日